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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氢氧化钠出口(二)
发布时间:2013-04-24        浏览次数:170        返回列表
 氢氧化钠属于危险化学品,在《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90)中,属第八类危险货物腐蚀品中的碱性腐蚀品,编号82001。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品的处置须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请参阅中国海关-海关法规-商务部、海关总署2006年96号公告(关于调整《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28151100项下易制毒化学品仅在向缅甸、老挝,阿富汗等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时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商务部委托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统一管理、指导全国各发证机构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发证工作,许可证局对商务部负责。许可证局和商务部委托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为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许可证局的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范围内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发证工作。

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上称作化学品安全信息卡,简称MSDS,是化学品生产商和进口商用来阐明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如PH值,闪点,易燃度,反应活性等)以及对使用者的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产生的危害的一份文件。是一份关于危险化学品的燃、爆性能,毒性和环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漏应急救护处置、主要理化参数、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的综合性文件。是传递化学品危害信息的重要文件。